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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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5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建议。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24年8月4****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专题研究察右****养殖场征收补偿的有关事宜》﹝2024﹞67号文件内容:

为了顺利推进**市**区新巴音水源地建设,保障中心**供水,按照《****政府关于新增、撤销、调整**市**区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内政字﹝2024﹞102号)文件精神,需对**市**区新巴音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察右****养殖场进行搬迁。

1、拟征收项目的位置、范围、面积及地类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巴音塔拉镇李英行政村刘家村自然村南察右****养殖场。

2、拟征收项目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推进**市**区新巴音水源地建设,保障中心**供水。

3、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经初步调查及察右****养殖场提供资料,察右****养殖场王林锁于2016年3月5****村委会土地200亩,每亩100元,承包期限未约定;于2016年6月28日承包李英行政村刘家村自然村土地363亩,每亩每年50元,承包期限30年;合计流转土地563亩。

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事业单位,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建设对当地水源地保护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提请主管部门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进行风险评估。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主管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周期内,向项目单位主管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政府相关部门。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征收主管单位:****、****政府、****中心。

联系人:张梦龙电话:133****5656

2.评估单位:**国宏英杰****公司

邮箱地址:****@qq.com

察****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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