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7月18****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政工出【2021】42号中策****公司仓储建设项目临时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 建****园区(下涯镇马目村胡家畈),**江航道右岸,梅城三**上游约12公里处,五星线道路西侧 | **** | ******公司 | ********工厂用于中策****公司仓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开采石料的加工,本项目为其配套成品运输码头。****工厂总产量及年产量预测,本码头使用时间约2年,共**3个500吨级泊位,使用岸线长度188米,采用钢平台凸出岸线布置,其中2#、3#泊位为作业泊位,1#泊位为待泊泊位。年吞吐量约500万吨(其中成品料320万吨/年、半成品150万吨/年,宕渣30万吨/年))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 过往运输船只的生****处理厂,含有污水由港航部门管理的专业机构集中收集处理;初期雨水回用至码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石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移动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设置喷淋装置抑尘 3.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过往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企业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217 传真:****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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