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4年8月28****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项目 | 建****社区洋安家园18幢2楼 | **** | ******公司 | 本项目为****建设项目,属于**项目。企业承租******公司位于建****社区洋安家园18幢2****护理院使用(该场地原由**市城市****公司租给******公司),租赁面积约965m2。企业拟购置血氧仪、心电图机、移动空气消毒机、气垫床、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等设备,为老年病患者提供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设有床位数53张。本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汇****处理站,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要求各池体加盖密闭,仅设排气孔。检验废气加强通风换气。 3.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泥等。医疗废物、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后企业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217 传真:****5702
通讯地址:**市洋溪街道洋**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