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善商务〔2023〕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度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省级预警点、省级监测点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拟奖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蕴奇 联系电话:0573-****8187
附件:**县2024年度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省级预警点、省级监测点)拟奖补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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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