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节能降碳余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芜湖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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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31/202508-00002
节能审查
2025-08-04
****节能降碳余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有效
有效
暂无
皖发改能评〔2025〕33号
****节能降碳余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04 17:02

芜****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报芜****公司节能降碳余气余热综合利用工程节能审查的报告》(芜发改环资〔2025〕1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1000㎡,将现有1套20MW中温中压煤气发电机组改建为1套20MW中温低压余热+煤气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88t/h中温低压煤气锅炉、20MW中温低压凝汽式汽轮机、20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其中锅炉为**,汽轮机为改造,发电机为利旧。项目改造完成后,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由7000h降低至6000h,机组年设计发电量由14000万kWh降低为12000万kWh。项目改造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2900.32tce(当量值)、34581.2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自发电)998.24万kWh,消费蒸汽(回收/主汽)36.91万t,消费蒸汽(回收/补汽)8.87万t,消费高炉煤气(回收)21780万Nm3,外供电力11001.76万kWh。项目机组用电率8.32%,发电标煤耗416.99gce/kWh,综合热效率21.7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06tce/万元。项目改造后预计年节能量14394.78tce(当量值)、13354.39tce(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级平台。

四、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六、省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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