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连泰路(建发医院与泰安路连接道路)工程用海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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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39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2025-08-21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工业园****医院与**路连接道路)工程用海的批复
时间: 2025-09-04 10:05



**可****公司:

你司关于“****园区****医院与**路连接道路)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和自然**部备案意见(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8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市****工业园区已填成陆区域,面积0.2312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已填成陆历史围填海),用****工业园****医院与**路连接道路)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县自然**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五、该项目填海成陆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园区****医院与**路连接道路)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

202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园区****医院与**路

连接道路)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0°E)

编号

纬 度

经 度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6°20′03.750″

119°45′27.826″

15

26°20′05.721″

119°45′28.997″

2

26°20′03.793″

119°45′28.184″

16

26°20′05.618″

119°45′28.839″

3

26°20′03.814″

119°45′28.302″

17

26°20′05.549″

119°45′28.656″

4

26°20′03.985″

119°45′28.351″

18

26°20′05.472″

119°45′28.539″

5

26°20′04.215″

119°45′28.633″

19

26°20′05.630″

119°45′28.410″

6

26°20′04.285″

119°45′28.865″

20

26°20′05.438″

119°45′28.116″

7

26°20′04.365″

119°45′28.985″

21

26°20′05.278″

119°45′28.245″

8

26°20′04.204″

119°45′29.115″

22

26°20′05.198″

119°45′28.123″

9

26°20′04.400″

119°45′29.411″

23

26°20′05.026″

119°45′27.979″

10

26°20′04.560″

119°45′29.281″

24

26°20′04.973″

119°45′27.899″

11

26°20′04.639″

119°45′29.400″

25

26°20′05.053″

119°45′27.599″

12

26°20′04.731″

119°45′29.493″

26

26°20′05.205″

119°45′27.460″

13

26°20′04.880″

119°45′29.452″

27

26°20′04.993″

119°45′27.062″

14

26°20′04.957″

119°45′29.617″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道路连接段A

建设填海造地

1-2-3-4-5-6-7-21-

22-23-24-25-26-27-1

0.1364

桥梁段

建设填海造地

7-8-9-10-18-19-20-21-7

0.0476

道路连接段B

建设填海造地

10-11-…-17-18-10

0.0472

宗 海

1-2-3-…-26-27-1

0.2312


抄送:自然**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局,****办公厅、******厅、发改委、财政厅,****总局****税务局,****总队,**市、****政府,**市、**县自然**主管部门。

2025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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