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 ||
| 品目 | 化学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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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6: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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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351.004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179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泰**路5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9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路117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玲 | ||
| 项目概况 ****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1 15: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1.004248万元(采购包1:198.500000万元;采购包2:152.50424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A包):198.50万元;采购包1(B包):152.50万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审时将按照A至B顺序依次评审,每一个投标人只能按以上顺序中一个包。)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按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分别送达相关镇农环办指定地点,由所在镇农环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数量查验并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
2.所投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4年以来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
采购包2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
2.所投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4年以来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5-09-11 15: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9-11 15:00 (**时间)
地点:**县淮江大道5号******部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安民路4号
联系人:陈金宏
联系电话:138****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人:胡玲
联系电话:0514-****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玲
电话:0514-****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