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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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5〕2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人才驿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庙台乡东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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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人才驿站提升改造437.8平方米,改造室内电气及给排水437.8平方米、厨房设备安装27台套;室外排水1项、室外监控系统(含布线)4套、室外消防工程1项、**大门1项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人才驿站的内部提升改造以及室外环境美化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9月—2025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230.36万元,工程费206.57万元,其他费12.82万元,预备费10.97万元。
资金来源:**区2025****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八、有关要求
****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人才驿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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