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政征预(告)字〔2025〕8号
为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程序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和《******厅关于认 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北武当镇武当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政府
二、****委员会:****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村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拟征收武当村集体土地0.8268公顷(其中耕地0.3133公顷),****林场国有土地0.1909公顷,权属面积以勘界报告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所征土地拟用于北武当山****服务区(一期)客运架空索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8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北****管理中心、自然**局、****政府、****中心、县人社局等。
2.调查时间:预公告之后。
3.调查地点:****委员会。
4.调查程序:由北****管理中心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自然**局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政府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及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中心负责与村集体核实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及面积;人社局负责指导镇村两级调查被征地农民失地情况;****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参加人员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共同签字确认。
5.调查参加人员:北****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自然**局用****中队相关人员、****中心相关人员、人社部门相关人员、****政府相关人员、****林场相关人员、武当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
九、相关要求:
1.****政府通知武当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3.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共同签字确认。
3.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泓林 联系电话:035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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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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