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集团云山大道西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04 17:01 至 2025-09-19 17:0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922.8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集团云山大道西侧 | |||
| 经度 | 115.627410 | 纬度 | 29.05984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9 至 2025-07-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高彬彬 | 单位联系电话 | 079****2256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萍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247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曾超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3****884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周田****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提供的相关地块资料,本次调查地****集团云山大道西侧,地块中心坐标:115°37' 38.677 E、29°3' 35.431 N,该地块土地面积为1922.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集团云山大道西侧地块原土****公司,调查地块历****基地。经现场查勘,目前地块内处于平整状态。******局提供的《****集团云山大道西侧用地规划红线图》,调查地块规划为其他社会福利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明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同时为有关部门对地块的环境管理及开发利用提供调查依据,****委托********集团云山大道西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024年11月受****委托,********集团云山大道西侧地块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并对地块土地产权人、管理部门、****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地块周围居民进行了访谈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土壤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结合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资料分析: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地块规划利用情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环境信息等。 (2)现场踏勘:经查勘,调查地块现状为平整状态。截止至现场踏勘时间为止,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潜在污染源,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周边无以浅层地下水作为水源的供户,居民均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地表水一般用作灌溉。经实地查勘,调查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及存储情况,周边地块地表水体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3)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9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现状为平整状态,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4)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中心小学、云山集团公租房、江****学校、云山中学、云山居民区、等。 (5)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中心小学、云山集团公租房、江****学校、云山中学、云山居民区、****加油站(云山站)等。经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及对相邻地块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区域相邻地块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周边区域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通过调查地块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其他社会福利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可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