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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4号2栋2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4号2栋201室。 ****中心坐标:北纬 22°48'51.857" ,东经 114°7'46.849"。 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主要从事吸塑包装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吸塑包装盒145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吸塑成型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再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且均可以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不达标区,但在**市实施VOCs总量2倍削减的情况下,可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项目与最近一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达到了154m,****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一类区,因此项目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吸塑成型冷却用水雾化高温蒸发,定期补充损耗;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因此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5-09-04 |
| 联系人 | ****环境局塘厦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3968 |
| 通讯地址 | **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