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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公室: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建指 [2025]2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继续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持。项目拟继续支持建设内容包括:**“沼气池+” 等粪污处理设施、购买吸粪车、铺设粪污**化利用管网;**病死猪无害化收集暂存冷冻库、车辆洗消通道及烘干房等防疫设施;良种引进等。请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养殖场自愿申报项目建设(采购)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电子版发至邮箱:标书代写****@qq.com,联系电话:0791-****3849,如有栏舍改造等其他生猪产业发展需求也可一并报送需求,我县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历年做法及产业发展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申报条件:
(一)符****养殖场可以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位于非禁养区内,且在农业农村****猪场或具备合****养猪场,具有相应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第927号公告执行(即生猪年出栏量500头)。
(二)具****养殖场不得享受奖励资金项目支持。
1、选择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生产经营的;
2、已经享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同类项目的;
3、在生猪养殖过程中,近三年来被查出有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
4、不认真落实畜禽粪污**化利用要求及不配合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生猪生产动态监测等工作的。
特此通知
附件:《**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需求摸底表》
关于开展**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需求摸底的通知
联系人:鲁友友15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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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