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昌树脂公司VOCs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永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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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04

项目名称 ****公司VOCs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工业园北区226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俞先禄
联系人 管小军 联系电话 182****5763
项目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状工艺废气经1套冷凝器 UV光解系统 酸雾吸收塔处理 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经1套冷凝器 UV光解系统 酸雾吸收塔处理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计划保留现状废气处理设施基础上合并2根排气筒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采取/措施后通过/排放至/
其他措施:
保留现状工艺废气1套冷凝器 UV光解系统 酸雾吸收塔处理与罐区储罐呼吸废气1套冷凝器 UV光解系统 酸雾吸收塔处理后合并2根排气筒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采取厂区现有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酸雾吸收塔采取定期更换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生产车间反应釜内作为生产用水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生态影响
承诺:**** 俞先禄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俞先禄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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