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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4
| 项目名称 | **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公共结构屋顶(建筑属性: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事业单位等其他建筑)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212600.0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泽升 |
| 联系人 | 钟国远 | 联系电话 | 137****94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3673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县公共机构(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事业单位等其它建筑)的屋顶布设屋面光伏。经测绘,屋顶可利用面积为212600.06㎡,其中政府机构及其他建筑可利用面积为71730.33㎡,占比33.74%,医疗建筑可利用面积为17016.32㎡,占比8%,教育建筑可利用面积为123853.41㎡(织篢镇33处,可利用面积71343.4196㎡;程村镇20处,可利用面积9011.0014㎡;上洋镇20处,可利用面积12979.9119㎡;儒洞镇14处,可利用面积8087.7195㎡;溪头镇21处,可利用面积9129.8787㎡;沙扒镇9处,可利用面积6556.9784㎡;塘口镇5处,可利用面积2462.4117㎡;新圩镇7处,可利用面积4282.0911㎡。),占比58.26%。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3445.22kW,28年运营期内总发电量为125884.48万kW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或不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的时间段施工 | ||
| 承诺:**** 徐泽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泽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