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兴滨**侧、涛声路东侧地块二等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 (以总价为准)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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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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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4 |
兴滨**侧、涛声路东侧地块二 |
中意**生态园 |
67799 |
二类工业用地/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1.6-2.0 |
≤55 |
20 |
≥410.03 |
≥36.02 |
≥2.44 |
≥2600 |
≥4 |
≥595.38 |
50 |
4068 |
40 |
814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竞得人须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投资项目遴选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发【2025】60号)相关要求实施,****园区****指挥部签订《**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签订合同前提供《**市工业投资评价项目入库登记表》,后续使用严格按照《**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余党办〔2025〕25号)执行;
3.根据余党办〔2025〕25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指挥部提供开竣工和达产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 (以总价为准) |
保证金 (万元) |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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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6 |
泗门镇云环**侧、经二路西侧地块 |
泗门镇工业功能区北区 |
39333 |
一类工业/标准厂房 |
2.5-3.0 |
≥500 |
≥21.3 |
≤50 |
≥10 |
50 |
8260 |
140 |
1652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出让地块作为小微园工业地产建设项目,按“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建设,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具体要求按《****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23】97号)执行,该地块主导产业为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行业和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竞得人需自持30%的生产性用房,****园区竣工验收后10年;竞得人需自持50%以上的非生产性用房,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自持用房建议集中布置。生产性用房销售均价不超过3500元/平方米,最高限价为4980元/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销售均价不超过3700元/平方米,最高限价为5280元/平方米;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人民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
4.****政府对该地块建设、销售、物业管理进行监管;
5.根据余党办〔2025〕25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向资规局提供开竣工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 (以总价为准) |
保证金 (万元) |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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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7 |
陆埠镇官路沿村甬梁公**侧地块 |
陆埠镇官路沿村 |
6830 |
商业用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 |
1.0-1.5 |
≤50 |
≥20 |
40 |
979 |
95.5 |
196 |
注: 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书及其他附件。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政府签订开发监管协议。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电子标服务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 9月4日至2025年9月25日;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5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5日16:00;
4.拍卖时间:2025年9月26日15:00。
具体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中心(****兰**路288号)联系电话:0574-****4608,洪老师。
中意**生态园****指挥部(****意生态园****兴滨路28号)联系电话:0574-****9660,何老师。
****政府,联系电话:0574-****0539,曹老师。
****政府,联系电话:0574-****3679,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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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