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审批
重庆-重庆-巫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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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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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便函〔2025〕-248号

****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运用社会化服务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助力我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25〕108号)精神,现将财政支持环节、补助标准等重要调整事项及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要调整事项

(一)项目任务

全年完成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13万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1.支持产业和环节。聚焦马铃薯、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所有粮油作物,结合我县粮油产业实际情况,优先支持马铃薯统防统治;重点支持马铃薯机耕机播机收等环节;其次支持水稻、油菜、玉米、大豆等其它粮油作物耕种防收等环节。重点解决制约小农户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推广问题。

按照补助金额“双限”管控原则,结合今年市场服务价格,确定2025年具体补助环节及标准:粮油作物(没套作)机耕补助80元/亩、粮油作物(实行套作)机械化起垄可另外补助24元/亩、粮油作物机播(插)40元/亩、粮油作物统防统治12元/亩.次(最多可补助3次)、粮油作物机收80元/亩。服务主体可与农户商定,选择最薄弱环节进行社会化服务,如某单品种粮油作物每个环节均实行社会化服务,当年可综合享受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亩,不再进行单项结算。

2.补助方式和对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资金可补助农户,也可补助服务主体,粮油作物统防统治项目可直接补助小农户。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服务小农户(我县为经营规模不超过50亩的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在服务区域选择上,确保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服务或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

财政补助实行“双限”管控,即补助额度不高于市场价40%、单季作物当年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三)服务主体遴选和验收标准

针对为**县粮油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社、公司、家庭农场,以及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申报。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五是对已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设备的服务主体,优先安排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需结**业数据(如GPS轨迹)、乡镇(街道)实地核查验收、****村委抽查复核验收等方式,确保服务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服务验收标准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农发〔2025〕108号)。

(四)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服务费用实行多元分担机制,可采取“三个一点”方式(财政支持一点、村集体反哺一点、服务对象自筹一点),也可采取“财政补助+服务对象自筹”模式,服务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用方式。村集体反哺一点需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二、项目申报事宜

(一)申报程序

根据辖区内服务需求,乡镇(街道)组织具备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申报。服务主体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附件1《**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证明材料(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农机具发票,如属租赁的机械,需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机械设备合格证复印件、操作手相关证书复印件、设备照片等)。服务主体需留存一份以上材料。乡镇(街道)填写附件3《**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经领导审核签字、****办事处)公章,然后将申报汇总表和各服务主体的项目申请表、主体名录库、证明材料一****村委,同时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和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拟定补助计划并进行公示,****财政局一起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计划。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8月15日17:30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村委郑云才处,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快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

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及时采集、审核并更新辖区内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基础信息(包括资质、设备、服务能力等)并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http://www.****.net/index)

(二)强化农服平台过程监管

对最终入选的服务主体,各项目乡镇(街道)要及时将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服务合同、服务情况等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http://www.****.net/index),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平台接受项目监管。

(三)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村支两委发挥乡村治理地缘优势,将有托管需求的小农户组织起来,盘活撂荒地、小地块,推动土地集中连片耕作。要充分尊重小农户意愿,支持小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采取生产托管方式,将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或部分服务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

(四)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居间服务费、返利分红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特此通知。

附件:1.**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2.**县2025年度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

3.**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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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郑云才;联系电话:157****2057。)


附件1 **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xlsx
附件2 **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xlsx
附件3 **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便函〔2025〕-248号 关于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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