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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3MA2A2GYF3D | 建设单位法人:王栋 |
| 贺轩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街道兴北东路599号五层505室 |
| **至**公路**鲁家峙至**公路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E48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22.30836,122.3161 纬度: 29.93131,29.953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3-15 |
| 舟环建审〔201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9978 |
| 8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3MA2A2GYF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3MA2A2GYF3D | 验收监测单位:**** |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2-12-22 |
| 2022-12-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3-23 |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ab7619e3a9d70af80e0cbaf5bd7a885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路全长 2227米,全线设置机动车通行隧道一座全长 1950 米,其中鲁家峙侧明挖暗埋段长 380米,海底盾构段长 800 米(其中入海段长 500 米),山岭隧道长 730 米,其余为敞开段及接线路基段;另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通道长 2000米,其中鲁家峙侧敞口明挖段长 431 米,海底盾构段长 808 米,山岭隧道长 678米,其余为敞开段及接线路基段;平面交叉2处。项目总用地面积 42601 平方米,使用海域面积 30726 平方米。 项目主线为来回双向机动车道,设置机动车来回单向通行隧道各一座,东线为南往北方向通行、西线为北往**行,起点位于鲁家峙岛东侧,终****公司前**路(为使本项目与**路交叉顺畅,**路外滩嘉园南侧段约250m 向北改线):项目副线为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设置非机动车双向通行隧道一座,起点位于鲁家峙岛东侧,终****社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公路全长2225米,全线设隧道一座,长1920米,其中明挖暗埋段长105米,海底盾构段长770米,山岭隧道长760米,其余为敞开段及接线路基段。项目共设置平面交叉2处,其中规划新二路与万绿路交叉处改造道路100米,晨晖街与海洲路交叉处改造道路250米。 单幅路基断面布置为:0.5m(左侧路缘带)+2×3.50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10.75m,左右线之间分隔带宽度为L。 |
| 考虑到安全问题及其他因素,项目取消了副线非机动专用车道,其余规模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通行秩序;工程沿线设置绿化带。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工作;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衬吸声材料、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设置禁鸣标志等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合理设置材料堆场等设施,施工车辆、设备清洗废水应集中收集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物料运输、料场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组织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临时隔声设施,减少施工期环境影响;同时施工过程应加强与项目周边群众的沟通,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向地方环保部门申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实际建设情况:已强化交通管理,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加路面巡逻频次、严查违章停车等方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怠速排放;同步推进路面定期养护,及时修补坑洼、清扫积尘,保持道路平整清洁。工程沿线已按规划完成绿化带建设,种植吸尘降噪能力强的乔木、灌木及草本植物,形成连续绿化隔离带,有效吸附扬尘、净化空气。 已建立噪声动态监测体系,在沿线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并公示数据。工程路段已铺设低噪声沥青路面,重点噪声敏感区域加装吸声隔音屏障或建筑隔声材料;施工及运营阶段均选用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通过设置限速标志、禁鸣标识及电子监控设备,严格管控车辆行驶速度和鸣笛行为,同步加强执法检查,确保降噪措施有效落地。 已制定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明确环保责任人和操作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场实行分区管理,地面硬化并设置围挡,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施工车辆、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严禁直排。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渣土车密闭运输、裸露土方覆盖防尘网等措施,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固废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弃土等按规定运送至指定消纳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立转运台账。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高噪声作业集中安排在昼间(6:00-22:00),敏感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夜间施工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公示,杜绝未经审批的夜间作业。场界噪声定期监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立群众沟通机制,通过公告牌、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回应周边居民诉求,妥善处理施工影响,营造和谐施工环境。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加强对附近海域、航道等敏感点的保护,特别要加强对附近鲁家峙海塘、沈家门夜排档透水构筑物等敏感点的保护,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保证往来船只、沈家门夜排档的安全和正常运营居民正常生活作业,减轻对附近海域的影响。 工程施工方案必须以《报告书》为依据,施工工艺、施工规模、环保措施等必须和《报告书》相符合,施工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对附近施工船舶、作业渔船等往来船只的警戒和保护工作。 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做好项目污水、固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陆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船舶油污水收集后送至资质单位处理后达标;设置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回用;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到海里,减少对海域生态和渔业**的影响。 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扬尘、噪声防护措施合理设置施工路线,路面多酒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和载重,途经民居、学校等敏感点附近严禁鸣笛并减速行驶;施工尽量避免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露天堆场加盖篷布,防止泥沙冲刷入海;施工期间尽量避开休息时间,对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处理,严禁夜间高噪声作业,减低噪声影响。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台风、船舶碰撞、车辆碰撞、溢油等事故风险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环境监测、监理单位,并牵头做好环境监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交底及衔接工作,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明确的各项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加强对鲁家峙海塘、沈家门夜排档透水构筑物等水工设施的监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的要求执行,通过加强对附近海域、航道等敏感点的保护,未对附近的鲁家峙海塘、沈家门夜排档透水构筑物等敏感点造成污染,对往来船只、沈家门夜排档的安全和正常运营居民正常生活作业影响较小。 本工程施工工艺、施工规模、环保措施等与《报告书》基本相符,施工期间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对附近施工船舶、作业渔船等往来船只起到了警戒和保护作用。 本工程根据《报告书》要求:生活废水经临时厕所、化粪池收集和预处理达到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施工期间无施工船舶。施工期间隧道口设置了集水池、沉淀池和**池,隧道涌水经初步沉淀后水进入沉淀池沉淀,达到GB/T18920-2002中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入**池,由泵抽吸至施工现场回用,施工期后段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盾构段隧道涌水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经沉淀达到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直接排海,沉淀池中沉渣打捞干化后与盾构废土一同处置。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冲洗废水中含油量极少,主要污染因子为SS,施工期基本无浮油产生。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已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对海域生态和渔业**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按照《报告书》要求:施工期间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及砂石料堆场每天洒水4~5次;道路建成运行后,设置了禁鸣、限速标志及电子警察,严控途经民居、学校等敏感点附近超速鸣笛;未在恶劣天气下进行施工,露天堆场加盖了篷布;、未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休时间(12:00至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同时对各类施工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隧道**段出口未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 根据“5.1环评报告书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章节分析,本工程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了相关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编制了应急预案(详见附件11)。 建设单位已委托****进行竣工验收噪声监测,委托**碧****公司于2025年4月编制完成本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同时建设单位制定定期观测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对相关构筑物进行沉降监测,若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地基加固、结构补强等补救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我单位按照自主验收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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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工作;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衬吸声材料、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设置禁鸣标志等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路面和隧道吸声材料,选用低噪声风机并加装减振基础;实施景观绿化工程,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及电子警察系统;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并建立应急补救机制,定期养护道路以减少噪声。 | 委托****进行竣工验收噪声监测 |
| 1 | 1、因沈家门渔港淤积严重,渔港维护性疏浚越发频繁,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隧址区冲淤观测,防止因疏浚过渡引起海床冲淤,影响隧道稳定性。 2、做好生活废水的收集、预处理、纳管工作,机械设备冲洗检修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隧道涌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海,禁止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做好废渣临时堆放和再利用衔接,防止废渣入海。 3、施工前与鲁家峙岛东南涂北片填海工程增压层和沈家门夜排挡透水构筑物的业主单位和就本工程海底隧道的涉及区域和相关影响做好衔接工作。 4、施工中,对隧道施工涉及到的鲁家峙岛东南涂北片填海工程增压层和沈家门夜排挡透水构筑物基础进行桩基托换或加强处理,避免发生沉降。 5、对鲁家峙岛东南涂北片填海工程增压层和沈家门夜排挡透水构筑物进行事后定期观测,如发生沉降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 1、沈家门渔港疏浚作业未对项目海底隧道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施工区已建成生活废水收集管网及预处理设施,机械设备冲洗水、隧道涌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合规排海;废渣临时堆场落实防渗措施,并与**化利用单位对接,杜绝入海。 3、项目方已与填海工程增压层、透水构筑物业主单位完成技术对接,明确隧道涉及区域范围及相互影响,签订协调备忘录。 4、施工中对涉事填海工程增压层、透水构筑物基础实施桩基托换和结构加固,经第三方检测达标后继续施工,控制沉降风险。 5.、已制定定期观测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对相关构筑物进行沉降监测,若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地基加固、结构补强等补救措施。 |
| 1 | ①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学习掌握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 ②加强区域危险品运输管理。对货运代理和承运单位实行资格认证,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证”和“押运员”制度;对从事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排除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实行定点检测制度,运送剧****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规定实施运输。 ③在天气不良的状况下,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在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处路段设置明显的标志,要限制车速,立警示牌。 ④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项目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污染,确保居民安全。 ⑤对于污染物和危险品的运输,道路的管理系统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对运输化学物品的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减少因机械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对于运输有传染疫情污染源、化学品车辆的司机,都要进行检查,不允许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并遵守的交通规则和路况条件。 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处理相应污染物,防止污染物进入海域;隧道内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采用内部集水和排水系统收集,****处理厂处理,禁止直排进入地面雨水管,避免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⑦应成立一个紧急救援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一旦发生事故,由紧急救援机构负责联系各部门进行救援工作,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部门、质监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单位的运输资质、运输和装运工具,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污染物危害居民及流域。 ⑧严禁在道路上堆放建筑材料、打场晒粮、设置障碍物等,****管理部门发现此类情况时,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能。 ⑨****管理科技建设,使用好大客车“汽车行驶记录仪”,严禁载客汽车超载、超速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违法、违章行为,提**全防范水平。 | 1、定期组织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开展法规与安全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熟悉并执行相关规定。 2、已实施货运代理和承运单位资格认证及“准运证、驾驶证、押运员”三证制度,车辆统一专用标志并定点检测,剧毒化学品运输严格凭通行证通行。 3、不良天气时已通过禁令标志、电子监控等禁止危险品车辆进入,居民集中区等路段设限速警示标志并实时监管车速。 4、交通管理部门已联合多部门编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快速响应。 5、已建立化学品运输车辆定期安全检测机制,依托执法检查与科技监控严查司机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6、已制定交通事故污染物应急处理流程,隧道内配套集排水系统及槽罐车转运机制,禁止事故废水直排。 7、已成立专职紧急救援机构,交通、**、环保等多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全程管控运输资质、路线及人员资格。 8、路政部门已落实日常巡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时清理道路堆放物、障碍物,杜绝违规占用。 9、大客车已全面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实时数据监控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提升安全防范效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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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需进行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由政府出面主导完成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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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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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设施和用地设计和选址原则 ①临时弃渣场和隧道管片预制场应设在鲁家峙东南涂,并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施工生活用地选址应考虑生活废水方便纳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工程临时占地应遵循少占地原则,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流程合理布置各临时用地区域,严格控制用地面积,尽量不占用林地、坡地等自然土地,不得占用水塘、河道、滩涂,临时用地应优先利用已开发土地和待开发的建设用地。③避让原则,临时弃渣场、隧道管片预制场、混凝土拌和站以及临时施工便道的设置需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④可恢复原则,工程结束后,临时占用自然土地的应可恢复至原有自然植被状态;占用已开发土地和待开发的建设用地的可恢复至土地原来使用功能。 2、工程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隧道**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隧道施工尽量不破坏既有山体的山形地貌,开挖边坡及填方坡面采取植草植树及钢筋混凝土网格植草护面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段路基及坡面上种树绿化,使其与周围自然景观相协调。②路基施工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③临时工程占地如施工营地、临时堆场等,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占用已开发土地和待开发的建设用地的及时恢复至土地原来使用功能。④中央分隔带绿化。⑤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⑥严格界定施工活动界线,防止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入周边海域,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基础开挖、弃渣和护坡建设过程中,严格做好渣土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扰动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临时设施和用地设计和选址原则 ①临时弃渣场和预制场设在鲁家峙东南涂,远离居民区;生活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②优先使用已开发土地,严控占地面积,未占用林地、水域等生态敏感区。 ③施工便道、拌和站等设施均避开居民集中区设置。 ④临时用地完工后,自然土地恢复植被,建设用地恢复原功能。 2、工程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开挖范围,采用植草护坡、网格护面墙防护,同步完成绿化。 ②路基表土剥离保护并用于复垦,坡面工程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③临时营地、堆场完工后已恢复植被或土地原功能。 ④中央分隔带绿化已完成。 ⑤施工范围严格限定,未扩大占地,施工中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猎。 ⑥施工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渣土防护到位,未对海域生态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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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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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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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