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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规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根据《**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了2023-2024年**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项目保护单位核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旅游局复核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旅游局反映。反映材料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事实依据,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李梦同、刘风梓 联系电话:0373 ****136
联系地址:**市**区新中大道与**路****银行大楼北楼6楼623房间
邮箱:****@163.com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