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市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支持符****牧场******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奶牛单产水平较高。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市对各县市区名额分配情况,2025年重点支持我区2****牧场******社提升。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待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补助资格。
每个项目主体补助财政资金50万元。
四、支持内容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升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水平,推动奶牛单产提升、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农场******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五、报名流程
1、企业报名。遵循公开、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企业向****报名。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上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对项目申报主体开展资格审查。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内容、所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项目申报主体超过2家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遴选,最终确定2家实施主体。
3、实施主体名单公布。经资格审查后的项目实施单位名单由****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8-****996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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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