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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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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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校区北区女生食堂二楼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360,36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2275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如有出入,不调整成交价)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0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9-11 |
出租标的地址
| 梅山校区北区女生食堂二楼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8月7日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腾退后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徐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9222 |
| 联系地址 |
**省**市灵芝街道曲屯路151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60,36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1)如果成交价高出挂牌价50%以上,服务期限内总租金一次性付清,由中标方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如报价与挂牌价偏离过高的,可作废标处理。 (2)如果成交价不高出挂牌价50%(含),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由中标方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后续每年租金即当年开始前30天内支付至招标方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食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含餐饮服务管理; 6.有下列情形者,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竞选、经营资格,委托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3年内,意向经营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有公示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记录的; (2)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3年内,意向经营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3年内,意向经营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6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招投标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投标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征集投标人并办理线上投标手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com)—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投标保证金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项目流标。 3、项目开标且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为3家(或3家以上),则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招标方式确定最终的成交价和承租方。电子标服务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1)
9.3(双信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镜湖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