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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4****生态环境厅关于再****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24〕1-2号)。现项目中净液系统配套的硫酸雾净化设施(二次脱铜槽1套、净液循环槽1套)已按照环评及行政许可要求建成,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再****基地建设项目中净液系统配套的硫酸雾净化设施工程竣工调试日期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再****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省**州**市**高新区桃园工业片区****厂区内;
调试时间:2025年9月5日~2026年1月26日;
联系人:徐小艳;联系电话:158****9457;邮箱:****21903qq.com。我单位承诺,公开信息真实。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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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