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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4
| 项目名称 | 中****公司****加油站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新****园区路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9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俊杰 |
| 联系人 | 穆鹏同 | 联系电话 | 150****300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开挖工业管线、电缆管沟,敷设工业管线连接油罐及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敷设动力线缆连接配电室,****办公室控制台,恢复地坪,制作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基础,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备,系统整体调试。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加油站三次****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常压膜分离*纯膜法)措施后通过排气管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项目采取防渗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厌氧、沉淀排****处理厂 其他措施: 加强环境保护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 | ||
| 承诺:**** 刘俊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俊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