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拟出具******润电五汛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润电五汛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3685
传真:0515-****3685
****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润电五汛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市**县五汛镇境内 | 本项目光伏场区占地456900m2(约685.35亩),建设规模为38MW,年均发电量约为5810.43万kWh,发电模式为全额上网 |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和焊接烟气,施工单位应按照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洒水抑尘、及时覆盖裸露表土、对砂石料堆放场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合理制定运输调配方案和汽车运输路线等措施减轻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设置临时沉淀池对其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设备冲洗、工区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民房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可用于周边项目坑洼地势回填,无法回填的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堆放点。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存,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