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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68WA6T2Q | 建设单位法人:付孝磊 |
| 张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新区**路2****花园商业5栋 |
| ******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白家河左支河流整治,水体质量提升、硬化、绿化、护坡等11km)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05.62558,105.6321 纬度: 30.41135,30.40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 遂船环评〔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4.18 |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68WA6T2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69RTX881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环检检测****公司 |
| ****0107MAE1B9LJ70 | 竣工时间:2024-06-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6UpN6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清淤工程长度900m,河道清淤量约1661.7m3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清淤工程长度900m,河道清淤量约1661.7m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绿化等迹地恢复建设;按照“不重复、不漏项”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范围内全面布置水土保持措施,以达到控制工程区新增水土流失量,维护工程区内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保障工程运行安全的目的。针对施工临时占地,通过植被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点线面结合,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护体系;工程结束后立即对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并保证土壤肥力。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基坑排水经排水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采用潜水泵定时抽排至围堰外侧河道中;本项目清淤淤泥运至淤泥晾晒场晾晒,在晾晒过程中部分水分蒸发,部分废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此部分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租用项目周边农户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置不外排;项目施工期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速行驶;对施工场地进行打围,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降尘。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材料堆放集中,废弃材料及时清运,严格做到“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尽可能减少扬尘产生;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较小的;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过程有效进行,可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如发现部分清淤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淤泥清除后及时运走,淤泥车填装满后对车辆外面散落的淤泥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清洗,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后上路,运输过程合理规划路线,避免从拥堵和居民分布集中区域的道路运输,减少运输过程淤泥臭气对运输道路沿线环境的影响。同时,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操作,若因淤泥的运输需在夜间进行,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每天施工结束后对河道周边进行清扫、冲洗,避免淤泥残渣对环境的影响;底泥清出后,由密封运输车辆运至淤泥晾晒场晾晒,最终将淤泥用于还田利用;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建立临时垃圾堆放点暂时存储,并定期清理到附近的垃圾转运站中,由环卫部****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少量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和砂、水泥等,此类废料可以回收利用****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拟由施****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绿化等迹地恢复建设;按照“不重复、不漏项”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范围内全面布置水土保持措施,以达到控制工程区新增水土流失量,维护工程区内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保障工程运行安全的目的。针对施工临时占地,通过植被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点线面结合,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护体系;工程结束后立即对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并保证土壤肥力。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基坑排水经排水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采用潜水泵定时抽排至围堰外侧河道中;本项目清淤淤泥运至淤泥晾晒场晾晒,在晾晒过程中部分水分蒸发,部分废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此部分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租用项目周边农户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置不外排;项目施工期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速行驶;对施工场地进行打围,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降尘。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材料堆放集中,废弃材料及时清运,严格做到“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尽可能减少扬尘产生;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较小的;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过程有效进行,可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如发现部分清淤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淤泥清除后及时运走,淤泥车填装满后对车辆外面散落的淤泥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清洗,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后上路,运输过程合理规划路线,避免从拥堵和居民分布集中区域的道路运输,减少运输过程淤泥臭气对运输道路沿线环境的影响。同时,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操作,若因淤泥的运输需在夜间进行,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每天施工结束后对河道周边进行清扫、冲洗,避免淤泥残渣对环境的影响;底泥清出后,由密封运输车辆运至淤泥晾晒场晾晒,最终将淤泥用于还田利用;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建立临时垃圾堆放点暂时存储,并定期清理到附近的垃圾转运站中,由环卫部****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少量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和砂、水泥等,此类废料可以回收利用****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拟由施****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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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用地、施工便道进行迹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进行迹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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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