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C〔2025〕007号
****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809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809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沛政发〔2025〕32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函〔2021〕705号)的相关规定,受省政府委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权,该****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809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大屯街道、龙**。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8449公顷(含耕地1.8449公顷);建新区总规模1.841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418公顷(占用农用地1.6155公顷,含耕地1.053公顷)。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