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6052.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韦源口镇春湖村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 | 16052.4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5BA0004 | |||
| 起始价: | 148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2、申请人可于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9日,到**新****服务中心****分局大楼)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5)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10月08日 到 **新****服务中心****分局大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10月08日 到 **新****服务中心****分局大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8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08日 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服务中心****分局大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9月24日 12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0日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16052.42平方米(其中含控制绿地587.1993平方米)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棠梨湖小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4-****018
开户单位:********园区国土分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韦源口支行
开户账号:171********0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