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9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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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9号)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9号)
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9号 2025年09月04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0990.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区金汤路与新桥路**西南角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0990.65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9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025BA0001
起始价: 197.8718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该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需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庐自然资规〔2021〕177号)以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①该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未经批准不得对外转让,且严禁分割转让。②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③竞得人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④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五****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该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工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该地块年税收不得低于15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园区)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园区)负责监督落实到位。 3.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4.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5.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6.竞得人需在补充出让合同中约定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并承诺装配率。 7.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竣工后3个月内投产。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规划局、****园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10月07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10月07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8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08日 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09日 11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路与迎松路**
联 系 人:蔡**
联系电话:0551-****2719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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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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