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审批局
名称: **********医院项目审批意见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效力状态:
****投资5500万元建设******医院项目,位于**县北峰镇后北峰村村西,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5°24′7.123″,北纬36°13′34.008″。该项目已在我局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大审批备字[2025]297号),****政府出具证明,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允许建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所采用的环境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时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安全。项目运营期煎药间加强通风换气;项目食堂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小型相关标准后,高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周围应加强绿化,周边大气污染物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厂界无组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煎药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再经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采用“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强氧化消毒”工艺,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水污染物排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槽罐车定期****处理厂。项目应通过设置隔声间、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院区东、西、南边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北侧应满足4类标准。项目废包装材料、食堂隔油池上层浮油和底泥、中药药渣等一般固废,应妥善存放和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间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965t/a、NH3-N:0.096t/a。投运前应完成上述指标交易。
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完成,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后方可投产。项目的事中事后****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