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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对****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函》收悉(成卫健函〔2025〕113号)。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市政府****中心评审(成评审项目〔2025〕80号),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成府规〔2025〕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建科****公司编制的《****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修订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区泉水路369号**院区、**区建设南街16号**院区、**区东虹路39号东虹院区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为******院区、**院区、东虹院区更新及补充配套医疗设备设施,更新237台/套、补充1702台/套,共计1939台/套。其中,**院区1503台/套、**院区355台/套、东虹院区81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9885.2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9349.56万元、其他费用15.1万元、预备费280.94万元、建设期利息231.96万元,债券发行费7.73万元。项目资金来****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 六、批复有效期:3年。 接此批复后,请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