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厅《关于报送2024-2025****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79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2024-2025****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7张基表和2张综表(见附件1),其****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各报表均按学年度(指教育年度,即从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填报说明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1.每张基表由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数据。任务分工见下表:
| 简称 |
表名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管理处 |
||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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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 |
****管理处、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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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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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教学实验室 |
**** |
各学院 |
| 科研实验室 |
科学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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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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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院应按照附件3《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和附件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其中,《贵重仪器设备表》(SJ3)报送****;《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实验室信息报送****汇总,科研实验室信息报送科学技术处汇总。
三、填报时间
请各配合单位于9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数据报送,各牵头单位于9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填报。
各牵头单位负责填报的基表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王雅、陈海燕,徽风楼1601室,****8189)。
特此通知。
附件: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