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东石镇教育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的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东石镇教育设施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2485.11m2。
地理位置:位于**市**县东石镇东石村,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5.956521°、 N 24.678194°。
土地使用权人:****中心。
地块现状:幼儿园。
用地规划:教育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
项目地块历史沿革清晰,项目地块原为**县东石镇东石村集体农田,2016****幼儿园,****幼儿园。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上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工业废水储存处理、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规模化养殖等活动,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涉及潜在污染源。
项目地块周边5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周边邻近区域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工业废水储存处理、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规模化养殖等活动,综上,周边区域对项目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三、调查结论
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一)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工业废水污染,(二)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三)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或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四)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五)不存在历史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块有污染风险,(六)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如小作坊加工、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七)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明显污染迹象,(八)地块周边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梅市环函〔2023〕18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2024 修订版)》****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等相关规范,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后续采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