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实验基地项目(冷链物流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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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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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农业****基地****物流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9-04 20:59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50,000元 人民币
13,420,000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姜山镇农业****基地****物流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1”变更为“1.1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2、设计项目负责人”变更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二、投标人须知“3.3.3.2.1、3.3.3.2.2、3.3.3.2.3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增加“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须知“7.2.2”变更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人须知“10.****.6”变更为“监理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可靠方能有效。” 五、投标人须知“10.22”变更为“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方案)”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12、企业章程”变更为:“12、企业章程:投标人盖章确认的最新章程(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标书内容在企业章程中体现。)” 七、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3.1”变更为“2.3.1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排的期限要求: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变更为“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设计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施工图纸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工程设计合同金额的8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政府拨款时间为准) (2)施工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开工后每月付进度款一次,每月的30号根据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及咨询单位审核后,按已完工部分造价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政府拨款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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