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储煤配煤棚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储煤工程部分已经建设完成,储煤工程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均已经建成,并可正常运行,具备储煤工程阶段性验收条件。配煤工程主体及配套工程暂缓建设,待建设完成后,配煤工程进行单独验收。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储煤配煤棚项目(储煤工程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于2025年4月21日取得****管理局以蒲审管复【2025】23号对《******储煤配煤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位于乔家湾镇槐树村东南约50m处,年储储煤60万吨。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储煤库)、辅助工程(办公区)、储运工程(场内运输道路)、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等,目**行储煤工程阶段性验收,待配煤工程建成后单独进行验收。
二、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情况
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2025年8月,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工,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