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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公 示
融水县内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
现有道路运输企业提出道路运输业务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2004](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及时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请注明理由)反馈****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窗口。道路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但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证明材料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 1 | **** | 申请续营:融水-拱洞(标志牌号D****0068)、融水镇-拱洞(标志牌号D****0194)、融水-良寨(标志牌号D****0088)、融水-锦洞(标志牌号D****0192)、锦洞-融水(标志牌号D****0191)、融水-塘苟(标志牌号D****0195). |
联系方式:****行政审批局交通7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183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
****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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