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山东昂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高纯溶剂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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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环评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9-05 发布日期: 2025-09-03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28000吨高纯溶剂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28000吨高纯溶剂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9-03 09:52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9月3日我局拟对****年产28000吨高纯溶剂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015

电子邮箱:jxhbjglk@rz.****.cn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276500

项目名称

年产28000吨高纯溶剂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工园区临港路以北、通达路以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日****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高纯化学溶剂生产线2条,反应器6台、容器40台、机泵51台、分子筛19台、戴氏过滤器2台、50m3原料储罐2台,外购乙腈、二氯甲烷等 22 种原料,经吸附等一步或多步工艺年产高纯化学溶剂 15270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冲洗废水、除盐废水、洗瓶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职工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宋公河。****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及修改单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储罐呼吸废气、中转废气、灌装废气根据废气产生环节和污染物种类,含氯废气经“冷凝+大孔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不含氯废气经“冷凝+碱洗+水洗+除雾+炭纤维吸附脱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处理后经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 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灌装未收集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VOCs、甲苯及特征污染物二氯甲烷、正己烷、四氢呋喃、丙酮、甲醇、吡啶、乙腈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NH3、H2S、VOCs、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处理厂 (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3161-2018)限值要求。厂界甲苯、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站) 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 物(以非甲 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不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 RO 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暂存和处置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执行。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炭纤维、废大孔吸附树脂、解吸附废液、冷凝废液,储存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设备维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分子筛,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