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路西侧、鹤淇电厂北侧地块(A-0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公示
二、公示公告类型:变更批前公示
三、用地位置:电厂路西侧、鹤淇电厂北侧
总用地面积:74977.482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71417.321平方米
四、公示期限:30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05日—2025年10月22日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
1、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书面意见请邮寄******局意见箱。
2、联系方式:电话0392—****560,电子邮箱****@163.com
六、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七、附加说明:本地块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机关提出申请。
八、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特此公示。
九、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22年10****政府同意征收该地块的集体用地作为**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已征收土地面积为74977.482㎡(合112.466亩),目前仅南侧地块约71.4亩编制了控规,造成了地块的割裂,北侧剩余用地规模约41.1亩,用地边界狭长,土地使用价值不高,单独出让难度较大。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避免**浪费,建议调整原控规用地边界。
2、适应乡镇发展需求
高村镇目前主要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地块周边有建材、有机农业等产业。
目前周边包装箱企业较少,市场缺口较大,高村镇拟在该地块招商纸板和纸箱生产企业以便配套周边产业。企业入驻后既方便给周边企业做好包装服务,又能带动周边农民就近务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在划定的“三区三线”中,地块位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上位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调整。
4、满足区域对外通行需求
该地块西侧城镇开发边界内目前有约220亩土地未开发利用,且地块周边没有与外部交通衔接的道路。
为解决西侧相邻地块对外通行需求,近期建议保留地块内现状道路,满足相邻地块临时通行需求。远期待国道G342建成后,在地块西侧规划建设一条南北向道路,保证地块的完整性及对外通行需求,地块内现状道路作为厂区内部道路使用。
5、符合政策要求
该地块属于批而未供土地,因此在符合上位规划前提下,通过规划调整,将批而未供土地纳入规划范围,符合《****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保护利用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有助于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十、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总用地面积:54119.51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7586.891平方米,Far≥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
十一、拟修改内容:总用地面积:74977.48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1417.321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