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从2025年9月5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将分别对****市委第九轮第一批次巡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一)巡察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10月13日。
(二)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市统计局;
市委第二巡察组:****经济**局;
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审计局。
二、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来信来电来访反映
1.市委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政府二号楼4楼楼道处;
反映电话:181****3905;
电子邮箱:****@163.com;
临时办公点:**市古湖街道**路二段66号3楼;
通信地址:**市古湖街道**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2.市委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都英大厦1楼大门处;
反映电话:181****5152;
电子邮箱:****@163.com;
临时办公点:**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都英大厦5楼;
通信地址:**市古湖街道**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3.市委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花园大道44号附1号(审计局)大门右侧;
反映电话:181****8097;
电子邮箱:****@163.com;
临时办公点:****花园大道44号附1号1楼;
通信地址:**市古湖街道**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二)线上反映
使用微信扫“**码上巡”二维码,进入市委巡察组信访反映界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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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