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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组配分类 | 医疗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商行****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健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3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县卫健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77-****2717,传真:0577-****2717。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诊所 |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MAEP1MQB****32417D2202 | 法 定 代 表 人(主要负责人) | 黄增海 | |||
| 身份证号 | 3****************2 | |||||
| 医疗机构地址 | 永****社区****中心1号地块25幢109-114号 |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诊所 | |||
| 诊 疗 科 目 | 口腔科(含口腔种植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 |||||
| 床位数 | 0 | 接 诊 时间 | 8:00-20:00 | 联 系 电 话 | 137XXXXXXXX |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网络、其他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商行****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518 |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5年9月5日起,至 2026年9月4日止) |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温永)医广【2025】第09 - 05- 18号 | ||||||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