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沙政地〔2025〕81号),决定挂牌出让**园二期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年限 | |
| G202504 | **区富口镇白溪口村、延溪村 | 58818㎡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 50年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起始价 | 挂牌/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 |
| ≥1.1且≤3.0 | ≥40% | / | 165万元 | 824万元 | 10万元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一)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7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10月3日0时0分0秒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公司与受让人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交地责任、开工竣工时间、投产达产时间、投资强度、退出机制等指标内容和监管要求。因履约监管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公司与受让人三方按法定程序解决。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履约监管协议由****开发区管理委****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审核、认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其他未尽事项,****政府文件、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有关事项请向****联系、咨询,电话:0598-****427。
附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2.履约监管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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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