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合****管理站:
贵单位《关于变更****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业主及相关事项的函》等材料收悉。根据****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4〕56号)和《关于调整****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4〕106号)文件进行如下调整:
1.同意将****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代码:****)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业主****,项目下一步的实施及管理工作由**市****公司负责。
2.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拟敷设配水管网185960米,其中村级以上管网152779米,村内管网33181米;建设村内表前管52650米;村内更换智能水表17735个;****泵站3座及其配套加压设备;工程信息化建设。
3.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981.3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4.调整后的建设地点:**市岭南镇、北泗镇、河里镇。
二、请项目法人凭本批复文件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评、节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下一步工作,并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
三、决定撤销《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4〕56号)和《关于调整****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4〕106号)文件。
四、请项目业主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变更项目相关信息。
五、附加信息:**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