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产业园车辆遮阳棚项目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1. 比选条件本比选智能产业园车辆遮阳棚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市**区龙桥街道大佛路9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膜结构车棚工程。主体为钢结构,钢架加工为多部分,现场拼装。上覆白色膜材。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8295.33元
2.4 比选范围:本工程包含钢结构及膜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4.2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份,由投标人在递交竞选文件时以扫码形式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从本公告发出至 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时间)前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4.5 招标人应于 2025 年9月10日17时00分(**时间)前将澄清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
5. 竞选文件的递交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递交竞选文件地点为:********公司开标室(**市**新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查询****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项目业主:****
联系人:李源源
电 话:152****2626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34号
联系人:王怡力
联系电话:139****8234
2025 年 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