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汕市环建**〔2025〕15号 | |||||
| 项目名称 | ******园区提质升级项目——**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许可证书名称 | 关于《******园区提质升级项目——**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许可编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人民政府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114********0232057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吴寿群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期 | 2025年9月3日 | |||||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5年9月3日 | |||||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
| 许可机关 | ******分局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 备注 | ||||||
【正文信息】
关于《******园区提质升级项目——**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汕市环建**〔2025〕15号
汕****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由******公司编制的《******园区提质升级项目——**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汕****人民政府拟投资人民币12717.8万元在**市**区**镇**村**洋坊扩建******园区提质升级项目——**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3112.51m2,其中二期工程用地面积5536.5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二期工程扩建部分1.5万m3/d污水处理厂及对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项目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3万m3/d。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项目建成后总劳动定员40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
二、根据**市******办公室对该《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和汕****技术中心《关于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25〕22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总体可行。我局原则通过《报告表》的审查,你镇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该项目环境执法工作由**市****执法局**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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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柳园路5号
联系电话:0754-****5872
传 真:0754-****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