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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委员会集体林权 首次登记地籍调查结果公示 (****) |
| 时间: 2025-09-05 09:47 |
| 箐口乡太阳村村民: 根据《******厅、****草原局关于规范林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66号)、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厅关于推进全省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19号)的规定,由申请人****委员会****公司对申请的集体林权首次登记开展了林权地籍调查,现进行县级公示。 该集体林权位于箐口乡太阳村、小地名羊子坨,开展实地地籍调查的基本情况为:该集体林地面积3019.4456亩,北至国有林地,**、南至、西至均为箐口乡大保村集体林地,邻宗地已签字确认权属无争议,地籍调查结果于2025年7月17日起至8月16日经****委员会、****政府公示无异议。 现进行县级公示,本次公示期限为15个以上工作日,从2025年9月5日起至9月26日止。若村民、相关权利人及单位对此有异议,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自然**调查确权股反映,逾期没有异议视为默认公示结果,我局将按相关程序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江泽斌,联系电话:****308)。 2.****委员会集体林权首次登记地籍调查结果公示表.xlsx **** 2025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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