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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坝仔镇半溪村LNG供气配套设施建设和运维项目结算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坚持科学准确、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廉洁高效的原则,编制工程结算。 2.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及时处理财审提出的问题及熟悉现场,对结算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服务单位须到现场复核工程量,确保现场实际情况与竣工图吻合。 4.服务单位提交的结算书须是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文本一式四份及二份电子文档(其中一份文字材料采用“WORD”、“EXECL”格式 2003 版本;结算书必须符合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满足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至少3个,每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及成果文件等扫描件。 | ||
| 从收到采购人交接通知之日起至服务单位提交正式结算书、对接财审结算完成为止,15 个自然日内提交结算书 | ||
| ¥8,500元 | ||
|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单位提供结算书后,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的 40%;对接财审结算完成后,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的 60%;付款前服务单位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否 | ||
| 否 | ||
| 2025-09-09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