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检察院宿舍16栋
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市**区海府路61-5号省检察院宿舍16栋李海英、黄才婧等业主
2.建设项目名称:**市**区海府路61-5号省检察院宿舍16栋加装电梯
3.建设项目位置:**市**区海府路61-5号省检察院宿舍16栋
4.方案审批内容:
省检察院宿舍16栋位于**市**区海府路61-5号,楼体为普通一字型。现该住宅楼李海英、黄才婧等11户业主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市**区海府路61-5号省检察院宿舍16栋共8层,16户业主(一梯两户)共有,合计房产专有部分总面积为1906.72㎡,经重新表决后11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合计房产面积1310.87㎡。核实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2)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楼梯外侧加装一部电梯(无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4米,宽2.4米,四层半至八层原有楼梯楼层平台外墙开**与增加电梯连通错层入户;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75.92㎡,占地面积6.76㎡;
(3)拟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米黄色金属板,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设计单位已就结构安全出具相关说明;
(4)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不****车行道和消防通道。
现按照《**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1.公示主体:******建设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5日)
3.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http://mlqzf.****.cn/) 、建设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市青年路36号******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5.咨询电话:****6525,联系人:王工、桂工。
******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