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钢轧作业部5号连铸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1项目名称:钢轧作业部5号连铸机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单位:****;
2.4项目地点:**省**市曹妃****公司;
2.5交货期要求:签订商务合同后300日历天交货;
2.6招标范围:京唐钢轧作业部5号连铸机升级改造项目购置5号连铸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和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7★最高投标限价:4663万元(含税);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含售后服务承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今)连铸机供货及技术服务同类型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或取消**的供应商名单;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内部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8)联合体牵头人到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公司名称进行注册,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招标文件等。
3.3投标人未被纳入招标人供应商禁入名单。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20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支付方式:线下/企业网银支付(注:线下转账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识别码)。缴纳操作请查看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交易卖方(供应商)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时间)。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标书代写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按放弃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下载。
详细地址:**省**曹妃****公司
联系人:潘海鹏
联系方式:182****0251
招标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市**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联系人:刘伟、畅途、张颖
联系方式:177****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