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轨道4号线与两江大道节点工程(二期)****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管办发﹝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4号线与两江大道节点工程(二期)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龙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轨道4号线与两江大道节点工程(二期)二标段,已建成机东北路(龙驿大道)为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为双向六车道,本次招标涉及改扩建全长约1.57km,含**隧道一座。隧道全长约1030m(不含两端U槽段,隧道中段长约110m部分已与轨道同步建成预埋),设计为双连拱结构、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导改、岩土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顶管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消防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8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导改、岩土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顶管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消防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1月1日至今(近8年)具有一个工程造价210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隧道工程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隧道工程。
工程造价:21000万元及以上。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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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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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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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0377 | 联系电话: | 023-****303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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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4号线与两江大道节点工程(二期)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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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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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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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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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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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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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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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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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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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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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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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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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8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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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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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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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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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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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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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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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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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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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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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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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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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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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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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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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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