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01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农牧循环投资扩建项目、独****公司铝矿来料破碎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县农牧循环投资扩建项目

**省黔南州**县甲良镇新场村阳凤拉甲蛇荒坡

****

**智信****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甲良镇新场村阳凤拉甲蛇荒坡,地理坐标:E107°38′14.800″,N:25°34′44.887″,属于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饲料加工。《******县农牧循环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5月29****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2019〕27号),主要建设育肥舍、保育舍、妊娠舍、分娩舍、行政楼、蓄水池、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用地面积253548m2,年存栏猪15000头。2023年1月29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粪便、粪渣、沼渣以及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病死猪均送至**黔源****公司生产有机肥。

本次扩建为实现**县农牧循环投资项目粪便、粪渣、沼渣以及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病死猪的**化利用,拟扩建1条年产40000吨有机肥的生产线、1条年产100000吨青饲料生产线,1条年产100000吨饲料生产线,本项目****养殖场的情况下进行改扩建,****养殖场西北侧300m处扩建有机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5933m2,在养殖场东北侧150m处扩建饲料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7309.49m2,在养殖场东侧100m处扩建青饲料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27948m2,合计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58715.49m2,****养殖场保留使用。

本项目总投资39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作业面和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篷布遮盖、限速限载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在装修期间,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可降低废气对施工人员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县****养殖场沼气工程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供给甲良镇新场村生态种植使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人工混凝土拌合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对强噪音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隔挡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并且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装修垃圾能回收使用的回收使用,不能回****人民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厂区不外排。

(2)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设置1条有机肥生产线,1条饲料生产线和1条青饲料生产线。

有机肥生产线:

(1)有机肥生产线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NH3、H2S),采用负压抽风方式收集,经氢氧化钠溶液洗涤+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氨气、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2)有机肥粉碎筛分及装袋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罩收集然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标准限值。

(3)有机肥化验过程中会产生酸碱废气、各种化学试剂挥发气体及各种试剂相互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经通风橱收集后屋顶高空排放,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有机肥原料暂存于密闭车间,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饲料生产线:

(1)饲料生产初筛、粉碎、制粒、制粒、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

(2)饲料原料暂存于密闭车间,饲料原料进料、投料时产生粉尘,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青饲料生产线:

(1)青饲料在破碎时产生粉尘,破碎、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青饲料原料暂存于密闭车间,厂界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清洁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电蒸汽发生器强排水等依托******县****养殖场沼气工程处理(1000m3/d),****处理站(1000m3/d)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供给甲良镇新场村生态种植使用不外排。

******县农牧循环投资项目采用“养猪+沼气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养殖废水,沼气工程规模1000m3/d,工艺:格栅+集水池+水解酸化池+沼气池(厌氧池)+沼液配水池,污水处理站规模1000m3/d,工艺:沼液配水池+一级好氧池+一级厌氧池+级好氧池+二级厌氧池+二沉池+缓冲池+斜管沉淀池+消毒池,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原有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总量198.6m3/d,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30.156m3/d,目前尚空有很多余量,足够消纳本次项目产生的废水,且废水处置后不外排,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供给甲良镇新场村生态种植使用。

(2)根据《报告表》,有机肥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360m3,饲料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120m3,青饲料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384m3,收集的初期雨水泵入******县****养殖场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区防渗要求如下表:

本项目分区防渗一览表

防渗分区类别

防渗区域

防渗标准

防渗要求

备注

重点防渗区

有机肥发酵车间、实验室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依托原有项目危废间(已通过验收,防渗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一般防渗区

饲料生产车间、青饲料生产车间

/

/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

除危废暂存间外的其他区域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简单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一般硬化

厂房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器、厂房隔声、加强场内车辆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润滑油、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20m2),暂存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初筛杂质、****实验室一次性废外包装材料。废包装物定期售卖,青饲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饲料、有机肥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初筛杂质、****实验室一次性废外包装材料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独****公司铝矿来料破碎加工项目

**省黔南州**县麻尾镇**村(独****公司“****砂石场”厂区内)

独****公司

**恒文****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麻尾镇**村(独****公司“****砂石场”厂区内),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07°28′41.347″,北纬,25°19′31.90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占总投资的8.37%。

本项目利用“独****公司****砂石场”项目已建生产厂房、原料及成品堆存区进行改造,建设铝矿加工设备一套(鄂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一台,振动筛2台,胶带输送机5条),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年破碎铝土矿石35万吨。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覆盖存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对车辆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上路。原场地拆除清理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前对建筑物进行洒水湿润;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覆盖或清运,避免长时间堆积产生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车辆车轮冲洗水经已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钢材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设备包装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当****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由筛分及破碎工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自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车间为全封闭式,设置喷淋设施;设置给料工序在给料机上方及周边设置全密闭罩;皮带运输系统采用封闭式走廊(钢结构),并设置喷淋设施。物料堆场为全封闭式,破碎车间及物料堆场外围合理布设喷淋装置;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厂界颗粒物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3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5m3)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用地农肥;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后回用或作为厂区除尘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80m3),经沉淀后使用于厂区喷淋降尘及绿化用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设施;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与产品一起售卖;除尘器废弃布袋交由除尘器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