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凝镇翁村村未来农村新社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嘉兴-嘉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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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地块位于**市**县天凝镇翁村村,地块四至范围为:北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民房,东侧为民房,用地面积4837m2,地块中心经纬度E120.835945°,N30.875037°。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据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可知:2017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2017年,地块内新增常嘉高速建设项目部;2020-2023年,地块内常嘉高速建设项目部陆续拆除,2023年上半年拆除完毕;2023年-2025年,地块内为闲置空地;2025年,地块内为闲置空地和道路。

根据****规划局2025年5月30日出具的《****项目规划条件》,规划用地****基地(07030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依据《****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因此本次调查优先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筛查评价。

为了解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县****经济**社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历史上项目地块内存在农田和项目部工棚,可能对本地块环境造成影响,存在一定的土壤污染风险与隐患,需对该地块进行采样调查,明确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现状是否满足地块开发利用要求,因此编制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方案》。

第一次调查地块面积约2549平方米,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点位,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由于地块面积发生变更,2549平方米变为4837平方米,地块南侧新增的2288平方米,第二次调查增加2个土壤点位,1地下水点位。

本地块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土壤对照点),共计送检了土壤样品27个(含20个地块内土壤样品、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3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要求必测的45项、石油烃C10-C40、pH。根据土壤及检测结果,地块内所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地块调查共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了7个地下水样品(含4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水样和2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主要常规35项一般化学指标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根据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检测因子可萃取石油烃(C10-C40)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筛选值,其他指标除浊度超标外均低于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要求。其中浊度为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地块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除浊度外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除浊度超标外,其余指标均低于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等相关标准。因此本地块****基地(070302)开发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等工作。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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