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 给水管材、管件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 给水管材、管件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元) | ****197.37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96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886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供货期与送货时限 | 交货地点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516.19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593.1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 第三名 | ******公司 | ****626.05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 A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否决投标条件“A-11 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3-****4966)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2025年9月5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9月5日 |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